第四十六章 莫兰书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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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兰书店

既然不愿意被人冤枉,那潘龙唯一的选择,就是让这店铺的伙计改

而他的法是什么呢?

前世网上有句名言,叫“一个人的说服力,跟他的拳大小有直接关系”,这话发展到最后就是“你说话别人就信?那你多半是正在把枪指着他的脑袋”。

潘龙手上当然没有枪,但他有拳

只是刻意控制力量的随手一拳,那红发的伙计就被打倒在地,手上的火叉也掉在了一边。

潘龙将他打倒之后,才叹了气,说:“我知你们这人。自己混不个名堂来,就特别看不起那些能够混名堂的人。看到一个东方人能够跑到西方来闯,让你觉得嫉妒了。所以你就造谣中伤我,为的是满足你自己那嫉妒心理,对不对?”

“不对!”那伙计满脸通红,一咕噜翻爬起来,大声说,“你在胡说!”

回答他的,又是迎面一拳,将他再次打倒在地。

“从东方到西方,路程很远很远。”潘龙说,“我越过山、越过草原、越过沙漠、越过海洋。我和土匪战斗过,和海盗战斗过,和贪官污吏战斗过,和想要烧死一切异教徒的狂信者战斗过,甚至跟那些衷于抓人当祭品的邪战斗过……你还差得远呢!”

伙计脸更红,也不知是羞还是气。他再次站起来,嘴里大喊着毫无意义的音节,冲向潘龙。

于是他第三次被打倒在地。

如果潘龙认真的话,一拳就能把这言不逊加族歧视的小打成一片赛克,但他要的不是那样的结果。

他到这个世界,是来散散心,找的。

不是来当变态杀人的!

所以他刻意控制着拳上的力量,每一拳都恰到好地将这伙计打倒,却并没有让对方受伤。甚至于那伙计摔倒在地上的力量和角度,也一样在他的控制之中。只会摔疼,不会摔伤。

当然,上青一块或者一块,那是难免的事

有趣的是,这伙计被他打倒了三次之后,居然一都不见气馁。居然还再爬起来,朝着他冲过来。

潘龙也不客气,他冲上来几次,就打倒几次。

对西方文化,他还是有所了解的——西方由于期战的缘故,盗之风盛行。一个人到了某个地方,要得到当地人的友好相,最好的办法不是向他们送上一些礼,而是把他们暴打一顿。

盗不尊重者,只尊重大而且凶狠的人。

他不清楚这世界是否也行这风气,但看自己第一个遇到的就是个族歧视的货,估计用拳开路,应该比较的乡随俗。

只一会儿工夫,那伙计已经倒来再爬起来、爬起来再倒去十几次。

正常来说,就算是没受伤,一个人被击倒这么多次,也该胆气涣散,吓得战战兢兢才对。但他却恰恰相反,虽然被摔得有犯糊涂,但神却越发明亮,上的气息也越发的旺盛。

甚至于,此刻他的呼声都变得沉重有力,就像是有人在用力拉扯风箱一般。

伴随着他的呼,潘龙仿佛隐约看到有火星在他的鼻之间动,就像是在火的样

(咦?我这随便遇到个人,竟然就不是等闲之辈吗?)

他正在疑惑,突然前的画面一闪,看到了几个虚幻的影像。

第一个影像,是这伙计穿着铠甲,双手分别抓着一把战斧,正率领一群人冲向对面大群模样古怪的怪

第二个影像,是他衣衫褴褛,带着一群同样穿得跟乞丐差不多的人,在街大声呼喊,拿着甚至于脆就是赤手空拳,冲向一座被许多士兵围着的大建筑

第三个影像,是他浑是血,在战场上拼命的厮杀,周围穿着跟他类似军装的人已经倒了满地。大群军装不同的人将他围住,雪亮的刺刀向他刺去。

第四个影像,是他穿着兜袍,正在教堂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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