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我就是那段时间
生的,我不太确定,因为我的爹娘老
早就死了,我都不记得他们的样
。
不过,很少有人叫我这个拗
的名字。
主人
我叫“
尸犬”。
从我有记忆以来,就在主人的带领
,穿行于一座座
云笼罩的古战场和地底
的古墓遗迹之中,在各式各样的尸
上,搜索还有利用价值的东西,靠尸
来混饭吃。
我不太喜
这个名字。
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鼠民。
但朋友们都说我
得很像是一名真正的狼族——只要,忽略我那对小铲
一样的鼠牙。
我曾经梦想着,哪天若是
了好运,能够在荣耀之战中立
大功,摆脱鼠民的
份,成为一名真正的武士,我也可以拥有像是“胡狼”这样还算威风的名字。
但这也只能在梦里想想。
一旦梦醒了,我能选择的东西实在不多。
包括自己的名字,包括自己的命运,包括自己的生死。
无论打扫古战场还是探索古遗迹还是发掘失落神庙,都是非常危险的事
。
而像我这样

淌着卑贱血
的鼠民,更是遭到祖灵们的厌恶和排斥。
已经有不知多少同伴和朋友,被残留在古战场上的凶魂缠
,或者一脚踏
了失落神庙里面的陷阱,最终,遍
鳞伤,畸形扭曲,惨死在我的怀里。
我倒没有特别害怕、悲伤或者愤怒。
如果一个人像我这样,从刚刚懂事和拥有记忆以来,就不断经历这一切,将痛苦和死亡,都当成喝
和呼
一样自然。
他也不会知
什么叫害怕,悲伤或者愤怒。
更何况,相比于在狼族主
们的手底
艰难求生,说不定,踩
陷阱,疼那么一
,就能永远舒舒服服地睡
去,这才是更划算的买卖呢?
我一
儿都不怕死。
甚至满心期待着,哪天我也能像朋友们一样,撞上凶魂,踩
陷阱,一了百了。
可惜我好像被霉运缠
。
又或者祖灵嫌弃我太过弱小,弱得连死亡的权力都没有。
老朋友和新朋友,老伙计和新伙计,统统都死了,我还没死,老不死。
就算在
失落神庙或者古老遗迹时,我故意冲在最前面,却每每都能躲过最危险的机关,有惊无险,毫发无损。
我等啊,等啊,等得都着急了——既不让我舒舒服服地活,又不让我痛痛快快地死,这样的日
,什么时候是个
呢?
终于,或许是祖灵听到了我的抱怨。
我的命运终于迎来了改变。
主人说,无比漫
的繁荣纪元已经过去,曼陀罗
竞相开放,全
图兰勇士期待已久的荣耀纪元,终于到来了!
主人说,但现在有些鼠民——当然不是我这样安分守己,言听计从的好鼠民,而是好逸恶劳,桀骜不驯,却又怯懦至极的坏鼠民,竟然不愿意承担在荣耀之战中,充当劳役和仆从,化作汹涌澎湃的鼠
,冲向圣光之地的光荣使命。
他们打
了“大角军团”的旗号,试图反抗主人们对于图兰泽的天然的,神圣的,不容置疑更不可动摇的统治。
主人说,这些低贱的,肮脏的,卑微的,羸弱的小丑,
本没资格让黄金氏族的狮虎战团
手。
就连狼族的几个重装战团,都没工夫搭理这些上蹿
的小
贼。
所以,我们这些隶属于狼族的“好鼠民”的机会就来了!
一撮鼠
主人说,所谓的“大角军团”
本是一帮乌合之众,不
让狼族勇士亲自
手。
由我们这些“好鼠民”,去消灭那些“坏鼠民”,倒算是旗鼓相当,废
利用。
正好,我们也能通过这
方式,向主人以及祖灵,证明我们的忠诚。
主人说,只要我能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忠诚,就不用再当盗墓贼,也可以甩掉“
尸犬”这个名字,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有资格参加荣耀之战了。
就这样,我分到了一把破破烂烂的骨刀,和一面大
壳制成的盾牌,和其他盗墓贼一起,稀里糊涂地上了战场。
对我来说,杀死“坏鼠民”,倒没什么心理负担。
毕竟,“鼠民”只是一个统称,大家

淌着不同的血脉,也
着千奇百怪,各不相同的模样,实在很难产生“自己人”的
觉。
就算真是自己人,我相信,无论对“好鼠民”或者“坏鼠民”而言,死亡都是一
幸福,活着才是永无休止的痛苦。
我把骨刀磨了又磨。
确保刀刃足够锋利,能够一刀割断对面“坏鼠民”的
咙,让这些素不相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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